更改共同所有权的会计年度:需要了解的 5 个要点
更改会计年度日期的决定是共同所有权中的一个敏感话题。这一变化绝非简单的形式,它可能对财务管理产生重大影响,并引起共同所有者的反对。以下是需要考虑的5个基本方面。
1. 股东大会投票是强制性的
首先,必须强调的是,这种修改不能由受托人或工会理事会单方面决定。。根据 2005年3月14日法令,它必须是共同业主大会投票的主题。
这次投票确保了决策以民主和透明的方式做出,并得到大多数共同所有者的同意。因此,不经过这一关键步骤就更改演习日期是违法的。
2. 决定必须有充分理由
另一个关键点: 改变会计年度的决议必须有充分的论据。受托人必须提供合理理由证明这一变更的合理性。
合法理由包括,例如希望使财政年度与日历年一致,以方便理解账目。
另一方面, 仅仅为了推迟支出、掩盖预算下滑或暂时避免暴露恶化的财务状况而改变会计节奏是不可接受的。共同所有人必须清楚了解这一变化的原因和预期收益。
3. 两次变更之间至少间隔 5 年
法规已提供了保障措施,以防止不及时和重复的修改。因此,一旦财政年度的截止日期发生变化, 至少 5 年内无法再次更改。
一方面,这个强制的稳定期确保了会计监控的一定一致性。另一方面,它通过阻止决策者投机取巧地“玩弄”会计日历来赋予决策者权力。
因此,在投票支持此类修改之前,务必仔细衡量其所有中期影响,并确定自己的选择。因为一旦完成, 那里 共同所有权 必须坚持至少五年。
4. 危险:执行不力的修改会削弱账户
在不良条件下进行的会计年度变更会严重削弱共同所有权的会计核算。尤其是在新旧财政年度的过渡预期不充分,造成预算监控“漏洞”的情况下,尤其如此。
例如,如果年度股东大会投票决定将财政年度从 12 个月延长至 18 个月,但并未提供足够的资金;受托人面临着很快耗尽现金的风险,因为他不再有明确的基础来筹集资金。 这将开启一个高度不确定的时期,费用的追溯将变得非常困难。
这种没有稳定财政年度的浮动会计情况很容易导致滥用:未经共同所有人同意而产生的费用、使用未分配的资源、不透明的费用延期等等。有争议的决定往往不可避免地会被取消。
5. 受伤的共同所有人可以向法院质疑该决定。
如果股东大会通过不定期变更会计年度,任何共同所有人都可以向法院提出质疑。
引发争议的原因可能有多种: 缺乏对变更的严肃理由,会计或预算不稳定,未能遵守两次修改之间的最后期限,过渡方法定义不明确,损害 共同所有人的控制权 在账户上……
如果法官承认这些论点的优点,他可能会下令完全取消有争议的解决方案。因此,最好从法律和会计角度约束此类决定,以避免事后无效的风险。
锻炼方式的改变绝不能掉以轻心。如果这一决定构思不当或是在未经共同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执行,将会造成严重后果,并可能永久破坏账户和信心。但如果经过深思熟虑并经过适当投票,它也可以成为优化和会计透明度的工具。因此,这完全是一个方法和对话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