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蒸馏酒事件开始以来,战斗一直在持续
举证制度:最高法院规则
摘自最高法院第一民事庭 2019 年 6 月 19 日作出的判决(FS-P+B,n° 18-10.380)
己烯雌酚 (DES) 是一种合成二酚,具有非常强大的雌激素特性。
这种分子于 1938 年在英国合成,并以 Distilbene 甚至 Stilboestrol 的名称在包括法国在内的多个国家上市,医生开这种药物来“帮助”经常流产或面临早产威胁的妇女。 。
法国于 1955 年至 1977 年间使用二苯乙烯,它导致许多生殖器异常、子宫癌的高风险,甚至导致子宫内接触的儿童不育。
这种药物已经并将继续给“distillbene 之子”三代人带来问题。
在本例中,B 女士的子宫存在畸形,这与她在子宫内接触二苯乙烯有关。
然而,后者在经历了各种子宫手术、九次流产和两次体外受精后,终于成功怀孕。
B. 女士随后决定分配责任并 补偿一 该分子的生产商 UCB Pharma 公司随后指控也销售该争议产品的 Novartis santé famille 公司。
为此,原告依据《民法典》第1240条(原《民法典》第1382条)过错侵权责任的依据,提起诉讼并要求赔偿。
缺陷产品的责任制度——对缺陷产品的受害者更加有利,其中包括药品——源于 1998 年 5 月 19 日关于缺陷产品的第 98-389 号法律,该法律本身是由理事会指令 85/374/EEC 的转换产生的1985 年 7 月 25 日关于缺陷产品责任的规定,由于产品投放市场的日期而无法适用。蒸馏苯。
凡尔赛上诉法院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作出判决,驳回了 B 女士的请求,理由是一方面存在接触二苯醚的证据,另一方面又证明了胎儿畸形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另一方面,没有明确报告她的子宫和子宫内接触二苯乙烯的情况。
为了促使其做出决定,上诉法院表示:
“即使考虑到这些要素构成了证据的开始,它们也必须得到其他线索的证实,这些线索取自所提出的病理,这些线索可以构成对暴露和损害归因的严肃、一致和精确的推定,但,为了发挥这一决定性作用,所呈现的病理除了在子宫内暴露于 DES 之外,不得有其他可能的原因。”
换句话说,为了赢得诉讼,原告必须提供子宫内暴露于 DES 的证据,而且还必须提供子宫内暴露与因子宫畸形而遭受的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的证据。
审判法官还要求受害者提供证据,证明接触二苯乙烯的情况是独一无二的,并且不包括接触其他物质的情况。
B. 女士针对上诉法院的判决提出上诉,要求最高法院对此案作出裁决,并完善其对适用于该事项的证据制度的立场。
提醒一下,其他发起类似责任诉讼的妇女在获得子宫内接触 DES 的证据时遇到了困难,因为唯一可能的证据是在法庭上出示母亲的处方文件,甚至是证词。 。
这就是为什么最高法院在以往的案件中始终表现出一定的灵活性。
为了确定因果关系,高等法院的法官要么认为暴露于 DES 只是简单地推定(Civ. 1re,2009 年 9 月 24 日,n° 08-16.305 和 Jan 28, 2010,n° 08-18.837),或者即使可能存在多因素暴露,也需要提供 DES 暴露证明(Civ. 1日,2009年9月24日,第08-16.305号和2010年1月28日,第08-18.837号)。
在本案中,最高法院在 2019 年 6 月 19 日的判决中重申了侵权责任问题上的举证责任原则,但进一步完善了其立场,如下:
“如果不能确定 DES 是所呈现的病理的唯一可能原因,则可以通过任何方式提供子宫内暴露于该分子的证据,然后证明这种暴露造成的损害的可归因性,特别是通过严格的,精确和一致的推定,但不可能要求病理完全是由这种暴露引起的。
阅读这份声明,我们看到最高法院对上诉法院进行了制裁,上诉法院要求原告证明暴露于 DES 是造成损害的唯一原因。
事实上,这一要求显然会导致受害者的行动失败,因为他们无法提供不存在多因素暴露的确定性证据。
最高法院最终对审判法官进行了谴责,以缓解二苯乙烯受害者的挣扎。
然而,如果最高法院的立场似乎倾向于这些因在子宫内暴露而受到二苯乙烯的女性受害者的斗争,这并不意味着它最终取得了胜利。
在最高法院做出裁决之前,举证制度将首先提交给初审法官,他们将就针对蒸馏苯生产商的责任诉讼判予赔偿或不予赔偿。
那么,主审法官是否会同意最高法院的最新立场,不再要求提供单次接触二苯乙烯的证据?
仍有待其他法律诉讼和其他决定,以观察法官在评估与蒸馏苯暴露相关争议的证据制度时如何考虑 2019 年 6 月 19 日的判决。
与使用化学物质、杀虫剂或药物有关的风险,建议充分了解法国法律和欧洲法律适用的责任制度和证据。
掌握 Zakine 写了一篇关于 REACH 化合物的论文 她拥有私法硕士学位以及欧洲和国际法 DESS。她是尼斯大学的教师、尼斯大学的律师 安提贝和劳动法、房地产和建筑业。